关于公布2014年云南省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卫生厅 编辑:admin 日期:2014-02-14 点击:

  各州、市卫生局、有关单位:

  经国家继教委学科组评审,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云南省2014年度 120项继教项目通过评审(其中:新申报109项、备案11项);经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评审,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2014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西医类250项通过评审(其中:新申报209项、备案40项、继教基地1项);中医类62项(其中:新申报59项、备案3项)。现予以公布实施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主办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对项目实施真实性负责,保证项目按时限、按质量完成。开班前,项目主办单位科教部门须分别报告卫生厅科教处(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或中医处,我厅将对办班情况进行抽查评估。

  二、开班后,主办单位科教部门须将办班通知、日程安排和项目实施教材、学员名册报卫生厅科教处或中医处,经核对后领取学分证书;如核对中发现与申报项目时的安排有出入,所授学分将根据《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做相应调整。各主办单位发放学分证书前,必须填写包括学员姓名等学分证书所列项目,不得发放空白学分证书。如发现发放空白证书,该班所发学分证书在学分验证时不予认可,单位主办项目的科室次年不得申报继教项目(含备案项目),其责任由办班单位承担。

  三、办班结束一个月内,主办单位应将办班总结、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报卫生厅科教处、中医处(联系电话:0871-67195167、67195139)。

  • 主办单位:云南省中医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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