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医药新媒体特约审稿专家聘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中医药学会 编辑:admin 日期:2015-11-03 点击:

  各州市中医药学会,有关中医医疗机构、院校及相关单位,各位专家同仁:

  《云南省中医药新媒体特约审稿专家聘用管理办法》已经云南省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中医药新媒体特约审稿专家聘用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和全省发展中医大会精神,凝聚全省中医药界力量,进一步提升新媒体平台的内容质量和权威性,扎实推进中医药文化大众传播工程,繁荣中医药文化氛围,提高我省中医药社会影响力。经云南省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由云南省中医药学会·中医药文化与信息化建设专委会、国医在线网络运营发展中心组建云南省中医药新媒体平台特约审稿专家委员会。为规范特约审稿专家聘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条件

  (一)热爱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工作,了解新媒体传播特点和方式。

  (二)认同“云南中医”微信等新媒体力求将科学性和可读性完美结合的理念,并愿意参与大众科普教育工作。

  (三)熟悉常用网络办公软件及新媒体平台(QQ、微信、博客等),能通过网络进行远程联络沟通。

  (四)必须是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者,有医学科普写作经验者优先。

  (五)能自觉抵制学术不端正行为,治学严谨,能够秉承科学公正的态度审理稿件。

  二、聘请办法

  (一)聘用人选实行公开招募,一经专委会考核通过,由云南省中医药管理局正式颁发聘书,聘期为2年,并将通过网络平台对审稿人员予以公告。

  (二)首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并考核合格后,正式加入审稿专家委员会。

  (三)根据考核制度,专委会每年将对审稿数量多、审稿质量高的专家予以表彰奖励,聘期满后可继续聘用。

  (四)不履行职责,连续3次未按时间要求审稿者,视为自动退出。

  (五)审稿草率,有重大失误,引起较大不良影响者,将予以解聘。

  (六)聘期满,专委会将依据综合考核结果,有权终止聘用不符合条件者。

  三、审稿要求

  (一)对新媒体运营编辑提供的非专业性的大众健康科普、疾病治疗、学术临床、中医文化等类型的待审稿件进行审稿,并对有问题的内容进行补充纠正,确保文章的权威性和可读性。

  (二)积极为云南中医药文化大众传播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并以书面的形式提供,便于考评依据;积极参加由“云南中医”微信平台举办的交流座谈会。

  (三)能在收到文章72小时内完成文章审核,并返回给编辑。

  (四)每年至少为平台提供2篇高质量原创健康科普稿件,上半年1篇,下半年1篇。

  (五)审稿专家所审稿件结尾处,将放置审稿人员的照片及简介位置予以永久展示(审稿人员简介字数限制在200字以内)。

  四、特约审稿及撰写原创科普类稿件补贴标准

  (一)特约审稿每篇文章补贴15元/篇。

  (二)撰写原创科普类稿件补贴基础稿费40元,若文章7日转换率(阅读量)在40%以上,稿费按照每篇80元,转换率大于50%以上,稿费按照每篇100元,转换率在60%以上,稿费按照每篇150元,转换率在80%以上,稿费按照每篇180元计算。(转换率=7日文章阅读总量/平台总关注人数)。

  五、考核评价办法

  按照组建高效专业的中医药科普审稿专家团队,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制度,以保障审稿专家委员会可持续性发展,特制定以下评价体系。

  (一)评价指标。主要为7项:审稿数量、审稿时间、原创稿件数量、原创稿件阅读数量(微信官方统计,7日内累计阅读量)、建言献策次数(有效采用次数)、审稿年限。

  (二)评价形式:实行计分制。

  (三)评价计分细则:

 

  注:上述表格加分项,满足条件者按照最高加分项目计算,不予累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云南省中医药学会·中医药文化与信息化建设专业委员会及国医在线网络运营发展中心所有。

云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云南省中医药学会·中医药文化与信息化建设专业委员会

国医在线网络运营发展中心

2015年10月20日

云南省中医药新媒体特约审稿专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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