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李时珍医药创新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中医药学会 编辑:admin 日期:2015-01-19 点击:

中会奖〔2014〕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各专科分会、解放军中医药学会、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李时珍医药创新奖分别由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办,为做好两项奖励推荐工作,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和《李时珍医药创新奖奖励办法》中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学技术奖有关要求

  (一)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推荐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13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3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国家或省部级计划立项的项目以验收结题的时间为准)。科普作品(暂只评科普著作)应是2000年以后(含2000年)公开出版发行两年以上的作品。

  (二)推荐渠道

  1、地方推荐须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按分配名额,统一报送我会。

  2、中华中医药学会专科分会推荐项目由各专科分会审核(主任委员签字后由主任委员所在单位盖章),按分配名额,统一报送我会。

  3、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推荐项目须经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医药学会审核,按分配名额,统一报送我会。

  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位以上(含3位)推荐的项目可直接报送我会。

  5、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有关部委局直属单位推荐的项目,按分配名额报送我会。

  6、中国针灸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中国中药协会等相关学会如有推荐的项目,可直接联系我会。

  特别说明:(1)各推荐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优秀项目。推荐项目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并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2)推荐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评审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填写推荐意见、排序后上报;(3)院士推荐项目用户名和密码请与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获取。

  (三)申报项目及材料要求

  1、项目要求

  (1)已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奖三等奖(含)以上的成果;

  (2)已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学会及中央部委、局直属单位二等奖(含)以上的获奖成果;

  (3)未获得过奖励的项目,可采用五位同专业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方式,通过相应的推荐部门,按名额申报。

  2、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所提交的推荐书电子版和书面版应保持一致。

  3、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请推荐单位(推荐院士)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人选)的遴选、书面材料的审核把关及报送工作。 “书面材料”指:(1)推荐函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如何产生,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数量书面推荐书2套(含原始件1套,复印件1套),其中推荐书主件与主要附件、结题验收报告、查新咨询报告书等装订成册;(2)项目摘要以及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3)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

  4、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在《项目名称可否公布》一栏如选“否”的推荐项目,应在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推荐单位的报告;

  (2)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

  (3)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

  (四)注意事项

  1、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为其他同级、同类奖励。已获其他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

  2、项目存在异议在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3、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推荐;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推荐须隔年进行。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查新报告出具时间须在2014年1月1日之后。

  6、系统网址http://122.112.71.214/zhzyyxh2/,或登录中华中医药学会网站(www.cacm.org.cn)查询。

  7、不符合申报要求以及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8、申报截止时间:网络材料截止2015年1月25日,书面材料截止2015年1月31日。

  二、李时珍医药创新奖推荐要求

  (一)推荐李时珍医药创新奖除需按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要求外,另须填写《李时珍医药创新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到科技评审部邮箱。

  (二)李时珍医药创新奖系统用户名不可挪为科技奖使用。

  三、书面材料报送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李劲松 于宏伟

  联系电话:010-64271946、64210760

  电子信箱:jlb204@126.com

  附件:

2015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单位目录
2015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学技术进步奖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技术发明奖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自然科学奖
项 目 摘 要
回避专家申请表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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