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奖〔2014〕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解放军中医药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各专科分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著作奖的推荐工作,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著作奖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评审工作由北京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协办,评选内容、标准,按照《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著作奖奖励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二、推荐渠道及要求:
(一)推荐渠道
1、地方推荐须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市中医药学会按分配名额,统一报送我会。
2、中华中医药学会专科分会推荐项目由各专科分会审核(主任委员签字后由主任委员所在单位盖章),按分配名额,统一报送我会。
3、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推荐项目须经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医药学会审核,按分配名额,统一报送我会。
4、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部委局直属单位推荐的项目,按分配名额报送我会。
(二)名额分配
各省市学会、解放军中医药学会、相关直属单位限报2部,专科分会限报1部。
(三)申报材料要求
1、评选范围:2000年以后,截止2015年1月1日出版两年以上(以版权页记载为准)的国家新闻出版署正式批准公开出版、未获过国家级或同级同类性质奖励的中医药专业学术著作。
2、书面材料
(1)申报者必须认真填写《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著作奖推荐书》,一律要求用A4纸打印,一式4份,并参评样书4套寄至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
(2)申报渠道中凡需汇总项目申报我会的单位须填写《2015年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著作奖推荐著作汇总表》,一式两份。
3、申报人需提供以下内容电子版(电子邮件),包括:《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著作奖推荐书》全文、《2015年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著作奖推荐汇总表》。
三、未按要求申报的书目,一律不予受理。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2月28日。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 邮编:100029
联 系 人: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李劲松 于宏伟
联系电话:010-64271946,64210760
E-mail:jlb204@126.com
附件:
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著作奖评选办法 |
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著作奖推荐书 |
2015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著作奖推荐汇总表 |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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